钢结构可靠性鉴定应划分为结构构件和结构系统两个层次。
一、钢结构构件及节点的可靠性应按安全性、适用性和耐久性分别鉴定,并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。
1、钢结构构件节点的安全性等级
2、钢结构构件及节点的适用性等级
3、钢结构构件及节点的耐久性等级
二、钢结构系统的可靠性应按安全性、适用性和耐久性分别鉴定,并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。
1、钢结构系统的安全等级
2、钢结构系统的适用性等级
3、钢结构系统的耐久性等级